●點交情形→不點交●
1‧30082、30083建號建物出租予他人,拍定後不點交。439、439-1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113年7月17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代理人稱建物出租予屈臣氏。30082建號建物為天母北路6號1樓,30083建號建物為天母北路6號2樓,1、2樓及B1相連,有內梯。2樓有獨立出入口可以連接樓梯,B1目前堆放屈臣氏貨物。113年7月29日債務人代理人陳報,房屋出租予台灣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租期自108年9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止。113年8月18日債權人陳報,地下1樓為防空避難室,為30082建號建物之附屬建物。
3‧優先承買權: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分割共有物》
[他項權利: 無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