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賣標的720建號建物108年12月4日假扣押現場查封時承租人臺北香料化學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在場稱於民國70年或71年間向債務人之父母承租,因租很久,已沒有簽定書面契約,現為不定期租賃契約;109年5月21日現場履勘時,上開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在場稱仍由該公司承租使用,租金每月6000元,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二、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