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區

三和101∣三重區三和路四段101之1號∣附停車位∣近三重交流道∣近三和國中∣三和國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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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坪數

/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09:30-17:30

拍賣價格

1拍底價 

2拍底價

3拍底價

物件詳情

詳細資料

建物地址

類型/用途

社區名稱

鄰近捷運站

鄰近學區

樓層/樓高

建築完成日

建物結構

總坪數

主建物

附屬建物

公共設施

停車位

土地登記

使用情形

●點交情形→部份點交、部份不點交●

1‧查封時債務人不在,管委會人員表示為債務人林○郎擔任負責人的皇家食品有限公司亦為債務人使用。囑託警察調查、本院公告調查結果為債務人及其家屬使用。有積欠管理費。建物部分拍定後點交。

2‧建物經鑑價公司調查,沒有發現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本院於執行過程,沒有發現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形。債務人於執行過程,沒有表示存在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形。購買法拍房屋存在一定風險,且沒有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投標人若是買來自住、有疑義或不願承受風險,本院建議切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3‧停車位屬約定專用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實際使用情況、編號、有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住戶規約決定,故應買人應買前應自行查明清楚,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請求撤銷拍定。就停車位所為註記,僅供應買人參考,應買人就此亦無權利瑕疵擔保請求之權利。

4‧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本院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示之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5‧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6‧為維護交易秩序,保障當事人合理權益:(1)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案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2)因虛偽、未據實、及時陳述及提供資料、隱匿資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口頭說明及書面文件),致新北地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權人、債務人應對新北地院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3)拍定人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本院撤銷拍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清償借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特別提醒主建物價格過低,公設價格過高,請應買人注意確認!

物件特色

本資為轉載,實際資訊依司法院拍賣公告為準。歡迎來電索取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