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有點交●
1‧2732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2‧113年1月2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即債務人法定代理人之配偶在場表示建物目前仍在經營公司,停車位編號為10、11號,係位於B3之平面車位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士林地方法院案號:112年度司執意字第100842號,清償債務》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特別提醒投標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洽詢電話:(02)8771-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