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1‧本件拍賣標的2130建號建物據本院現場履勘時,在場債務人法定代理人稱現由債務人作辦公室自用,拍定後點交之。
2‧本件拍賣標的2130建號建物據履勘時在場債務人法定代理人稱,除廁所之公共管道會滲水外,皆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3‧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給付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