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有點交●
1‧均按現狀點交。
2‧112年4月25日債權人導往現場,債務人媽媽應門表示房屋為債務人自己使用,債務人母親說本標的無海砂、輻射、增建等影響交易情事,亦無停車位。惟現場狀況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4‧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就代辦費用等聲明返還,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給付扶養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