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有點交●
1‧112年9月8日查封時,係空屋,無任何裝潢,為一房一廳一衛之物件,有前陽臺,惟因久無人使用,已遭斷水斷電,另地下30個機械停車位亦無人佔用,拍定後就14926建號房屋予以點交。
2‧義務人共有部分包含30個地下機械停車位,分別為地下1樓84、86、88、89、91、94、95、97、99、100、101、130、134、136及地下2樓05、07、12、14、15、17、19、22、24、25、26、28、29、32、45、51號車位,無人佔用,此部分因屬建物共用部分,故停車位拍定後不點交。
3‧本件拍賣之建物經向相關機關查詢並向管理委員會總幹事詢問,查無海砂屋、輻射屋、非自然死亡及火災,或有影響日後交易情形之情事,惟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投標人注意。
4‧本件採現場投標與通訊投標並行之方式,通訊投標應寄達日期:自公告日起至開標日前1日止。
《法務部發文字號:新北執仁107年營所稅執特專字第00071449號,行政執行法/可通訊投標》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特別提醒資料來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投標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承辦人及電話:林麗華(02)89956888 轉 355 或 356(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