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有點交●
1‧拍定後點交。
2‧110年10月19日現場查封時,在場人即債務人之父親郭○邦稱目前建物由債務人之朋友吳先生無償居住使用,債務人於屋內燒炭自殺。110年10月25日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函覆,債務人死亡案於109年5月21日已報請相驗完竣等語。110年12月17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之父親郭○邦稱吳先生已搬走,屋內遺留物品為債務人所有,目前該屋無人居住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黃○素律師即郭○宏之遺產管理人
《拍賣抵押物》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 聲請減價拍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