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1‧20100、20484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2‧民國111年12月7日現場查封時,經檢視發現20100建號建物後方及頂樓有增建,增建(20484建號建物)與20100建號建物內部以牆壁區隔,但以門相通且無獨立出入口。債務人於111年12月14日具狀陳稱建物由其居住使用等語。20484建號建物占用鄰地97地號土地之權源不明,且該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20484建號建物係未登記建物,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2年1月9日函覆稱:20484建號建物係㈠位於3樓前之垂直增建違章建築,經現場勘查材質非屬新穎,尚無發現擴大搭蓋,將現況予以拍照存證辦理;及㈡位於屋頂與屋頂部分鐵皮新增之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新違章建築,限期強制拆除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拍賣抵押物》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特別提醒增建坐落富安段二小段97地號,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