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部份點交,部分不點交●
1‧拍賣標的出租部分不點交,其餘部分拍定後按現況點交。(一)現場揭示查封時,按鈴無人應門。(二)債務人於111年3月29日具狀陳報:有房間出租他人(租賃期間:110年12月10日起至111年12月10日止),其他房間自己使用。下雨時,其中有一間房間會漏水。
2‧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