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拍賣標的1059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居住使用中,故本件拍定後點交。二、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775-1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興隆路4段29巷4弄33〜35號建物後方之空地,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其上有雜木,無路可達,因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因與本件標的應一併為移轉登記,故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三、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