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點交●
1‧108年7月9日現場查封時,據義務人配偶陳述略以:查封建物目前由義務人一家自住,該屋疑為海砂屋,屋內天花板會漏水等語。
2‧依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110年5月10日新北更事字第1104655191號函略以:本拍賣標的所在社區之有關「擬訂新北市新莊區雙鳳段112之1地號及丹鳳段474地號等5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係由鈞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於109年1月24日提出事業計畫申請,市府自109年11月4日起辦理公開展覽30日,並於109年12月23日展開第1次都市更新專案小組會議,實施者目前刻依會議結論修正計畫書圖中,尚在審議階段等語。
3‧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0年9月27日新北工建字第1101823487號函略以:本拍賣標的業經本局於104年11月18日新北工建字第1042198097號函核備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拆除重建在案等語。
4‧經查詢新北市警察、消防、工務等機關單位,本查封建物查無地震受創之
申請報備資料,亦無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
5‧本件拍定後點交
6‧通訊投標:應寄達日期:自公告日起至開標日前1日止《滯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等執行/可通訊投標》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特別提醒投標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拍賣室。電話:戊股,蕭士緯(02)89956888轉212或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