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區

水調歌社區∣北投區明德路150巷13號∣明德國小∣明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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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09: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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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詳情

詳細資料

建物地址

類型/用途

社區名稱

鄰近捷運站

鄰近學區

樓層/樓高

建築完成日

建物結構

總坪數

主建物

附屬建物

公共設施

停車位

土地登記

使用情形

●點交情形→依現狀點交●

1‧標的明德路150巷13號3樓與13號3樓之1已打通使用,兩戶將2.76平方公尺共同使用之梯廳空間併入室內使用。

2‧本分署於112年5月30日現場查封,位於「璞園水調歌社區」,各建號建物格局約略如下:(一)13430及13443建號等2建物已打通使用,並將2.76平方公尺共同使用之梯廳空間併入室內使用,約為1個客廳、1個開放式廚房、4個房間、4個衛浴室、2個陽台;13430建號建物配屬1個平面車位(編號46,位於B2),13443建號建物配屬2個機械式車位(編號19、20,位於B3)。另據管委會人員表示因無人使用,目前停水停電停瓦斯中,故拍定人應自行處理水電瓦斯等回復事宜,本分署不代為處理。(二)13439及13447建號等2建物已打通使用,並將2.76平方公尺共同使用之梯廳空間併入室內使用,約為2個客廳、1個開放式廚房、4個房間、4個衛浴室、2個陽台;13439建號建物配屬1個平面車位(編號82,位於B1),13447建號建物配屬2個機械式車位(編號11、12,位於B3)。(三)以上調查僅供參考,詳細建物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清楚後,再行應買。

3‧另據乙標居住者於112年5月30日現場陳述及6月9日(本分署收文日)書狀陳報略以,13439及13447建號等2建物之原始格局即兩戶打通使用狀態,其中一部分(約為進門後右邊)目前為其居住使用,與義務人間並無租賃關係,為不定期限之無償使用;其餘部分(約為進門後左邊)之房間1由其租賃予第三人(租期為111年11月至112年11月),但該房客已提前搬離;另房間2由其租賃予另一第三人(租期為109年10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並稱房間窗戶下雨時有微滲水現象。本分署業於112年7月11日除去上開居住者之無償借用及第三人之租賃關係。本件拍賣13430、13443、13439及13447等4建號建物及所配置停車位部分,拍定後依現狀點交。

4‧另據水調歌社區管理委員會112年5月31日書狀陳報略以,各建號建物欠繳管理費金額分別為,13430及13443建號等2建物自110年5月至112年5月間欠繳管理費26萬9,510元、13439及13447建號等2建物自110年5月至112年5月間暫無欠繳管理費;並表示依社區規約規定,拍定人應繼受義務人所積欠之管理費債務等語。以上調查僅供參考,至於詳細欠費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清楚。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及大樓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並注意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本分署不代為處理。

5‧上開597地號土地係屬「第三種住宅區」,使用時應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該地區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

6‧拍定後其上之抵押權設定登記,依規定予以塗銷。

7‧本件採現場投標與通訊投標並行之方式,通訊投標應寄達日期:自公告日起至開標日前1日止。《法務部發文字號:士執庚110年檢助執字第00000001號,行政執行法/可通訊投標》

特別提醒『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3月25日函辦禁止處分登記(未公告塗銷否)』,投標地點:臺北市內湖區康寧三段51號;承辦人及電話:曾平貴(02)2632-6939 轉 227

物件特色

本資為轉載,實際資訊依司法院拍賣公告為準。歡迎來電索取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