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部份點交、部份不點交●
1‧3328、3393建號拍定後點交、其餘部分不點交。
2‧112年4月17日現場查封時,發現一樓有增建(即3393建號),增建部分有獨立出入口。房屋內部梁柱、天花板、牆壁均有鋼筋裸露,內部雜亂,無電、無水;另據鑑定報告指出於實地查訪時,鄰人指出另有地基下塌情形。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3393建號為違章建築,依新北市違章建拆除大隊於112年4月24日函覆,違建類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其他(法定空地);違建處理: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情形:拍照建檔列管。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請評估後再行投標。
4‧3393建號建物未辦理第一次所有權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保存登記,且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即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5‧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6‧法院已將所知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事件等)於使用情形欄載明,惟縱無記載,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有無該情事並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士林地方法院案號:112年度司執富字第10970號,清償票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特別提醒投標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洽詢電話:(02)8771-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