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1‧5938建號拍定後點交,其餘部分不點交。
2‧112年11月24日現場指界、查封時,據管委會稱5938建號為空屋,無人使用,亦無出租他人,車位編號為113號,位於地下3樓,為平面停車位,為債務人使用,債務人目前有積欠管理費19萬餘萬元等語。惟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停車位部分係共同使用部分建物之所有權應有部分,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協議使用分管方法,故此部分不點交。亦請應買人留意。
4‧本案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等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應自行查證,審慎投標,以免受損。
《給付租金等》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