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1‧2984建號拍定後點交。債權人查報有位於B2之75號及94號平面式停車位,惟停車位係屬建物共同使用部分,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協議使用分管方法,故該部分不點交。
2‧民國113年1月2日現場查封時,據社區總幹事表示房屋現無人居住,已欠繳管理費約10,375元;113年4月12日現場履勘時,經開鎖入內檢視發現房屋已停水停電,無人居住,屋內放有傢俱及雜物,牆面有塗鴉,格局為一廳三房二衛浴,客廳牆壁一處有些許壁癌。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清償票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