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1‧3072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2‧民國111年7月11日現場指界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出568地號土地位於生活大國社區內,為社區基地;債權人於同年月28日陳報建物由債務人自住;民國111年10月18日履勘現場,屋內隔間為二房一衛浴,其中一房為開放式和室,債務人稱目前無人居住,亦無出租、出借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清償票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