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1‧822建號建物112年5月18日假扣押案件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由其自行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故拍定後點交。
2‧本件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需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台北地方法院案號:112年度司執子字第165880號,清償借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特別提醒投標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洽詢電話:(02)8771-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