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件建物查封時,部分由債務人使用,部分由第三人盈聚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做為辦公室使用,無增建,依房屋外觀檢視無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第三人在場稱房屋無嚴重漏水及非自然死亡情事,後經本院於109年10月28日至現場履勘,現場大門深鎖,屋內有部分物品未搬空,據大樓主委稱今年初後即無人上班,且已搬過數次東西,本件2200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另建物有停車位B3-18、B3-20,然因2352、2353建號之謄本上並未載明停車位之編號,故停車位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二、依不動產鑑定報告書所載,本件建物查無輻射屋紀錄,自建物外觀目測無明顯鋼筋外露或地震火災等損毀,查訪四鄰亦無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之印象,然因本院欠缺完整資訊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故無法保證本件拍賣標的絕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以及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形或無其他足以影響本件不動產交易價值之特殊情事(如:工業住宅、嫌惡設施…等)。而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及不動產鑑定報告等相關資料揭示於前,以供應買人參酌。惟應買人仍應於投標前自行向相關機關、不動產仲介業者或周遭四鄰查明有無前開情事,並於投標前審慎評估房屋狀況以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日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拍賣或減少價金,請應買人注意。三、本件2200建號建物之主要用途為住商用,2352建號建物之主要用途為停車空間、2353建號建
物之主要用途為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四、本件依各標順序依次拍賣,如拍定價格足清償本件執行債權及優先債權時,後順序各標即不予拍定,縱已拍定,應予撤銷,拍定人不得異議。債務人如未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指定各標開標順序,即由本院依前述方法依序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