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不點交●
1‧拍定後不點交(109年11月9日履勘時據在場人簡O寶稱,建物現由第三人澤聯運通有限公司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本件執行標的與門牌號碼重慶北路2段67號12樓之3及之5係打通使用,須經由之5建物出入,建物之前有漏水狀況,已修補。債務人與第三人之租約自107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2月1日止,每月租金1萬元,經查本件執行標的無配賦停車位。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拍賣抵押物》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