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有點交●
1‧本件6863建號(門牌號碼:新北市板橋區長江路3段28號11樓)建物查封時,在場人李○從表示其為債務人父親,該址由債務人父親與配偶同住、使用,債務人亦居住使用,該標的無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亦無增建,另無出租、出借情事。本件建物拍定後點交。
2‧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3‧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非屬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所示輻射屋清單內,從建築外觀觀察無地震受損、火災受損情形、經查凶宅網未查詢到本件標的有非自然死亡情形;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本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清償票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