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1‧20248、20406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110年3月3日查封時,據實質債務人稱現由其與家人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且無地震受創、火災受創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僅下大雨時3樓會漏水,有一固定平面式停車位,位於面向奇岩路241巷17號建物左邊第一個位置。經檢視現場,2-3樓間樓梯旁之油漆嚴重剝落,且有壁癌,3樓室內空間牆壁、屋頂部分牆壁亦發霉。本件查無海砂屋、輻射屋等列管資料。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466、467、467-1、469地號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110年3月3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表示466地號土地位於臺北市北投區奇岩路241巷15號門前至241巷17號門旁之階梯;467地號土地位於奇岩路241巷17號門前之平台(階梯);467-1地號土地位於奇岩路241巷17號門口內之階梯;469地號土地位於奇岩路17號門前遮雨棚下之平台。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本件執行標的土地使用分區係第二種住宅區。惟現在實際是否有變更,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20406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110年4月8日履勘時,發現1樓增建做為餐廳使用,與主建物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口,2樓頂即3樓部分,做為個人工作室使用,與2樓內部相通,無獨立出入口,且有被拆除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5‧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0年5月3日函覆本件違建類型:垂直、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屋頂、法定空地;違建項目:新違章建築;處理情形:限期強制拆除。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拍賣抵押物》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