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⒈本件拍賣標的286建號建物與285建號(即標別5)建物一併出租何○○使用,租賃期間自106年4月1日至109年4月1日止,租期屆至後債務人不得再行續租或為任何與查封效力有悖之行為,本件拍定後點交。⒉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⒊本件係變價分割遺產案件,依民法第830條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公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