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有點交●
1‧拍定後點交。
2‧本分署於113年1月23日現場查封:1.建物由擔保人自行居住使用。2.格局:4房2廳2衛(3房加1書房),無增建。3.於B1及B2之停車位均為平面車位。
3‧依據臺北市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系統查詢結果,拍賣標的之使用分區為「商業區(供一般商業使用,不得作住宅使用)。」,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4‧依據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2年12月29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26053589號函所示,拍賣標的建物非該處列管之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
5‧依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12月29日北市消調字第1123046012號函所示,拍賣標的建物自95年迄今無火災紀錄。
6‧依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113年1月4日北市警中分刑字第1123073458號函所示,該分局派員至拍賣標的現址查訪,在場人稱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之情形。
7‧依據核能安全委員會112年12月27日核輻字第1120020105號書函所示,拍賣標的建物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
8‧請應買人自行上網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拍賣公告查詢系統查詢本件拍賣標的並點選圖片參酌拍賣標的現況。
9‧本件採現場投標與通訊投標並行之方式,通訊投標應寄達日期:自公告日起至開標日前1日止。《法務部發文字號:士執庚105年房稅執字第00044265號,行政執行法/可通訊投標》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特別提醒投標地點: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號;承辦人及電話:廖冠茹(02)25216555 轉 715(乙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