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詳如備註●
1‧本件拍賣標的4205建號據債務人在場稱,現為空屋,目前由其自行使用,並未出租他人,另據謄本所示,本件包含兩個車位,為地下1樓編號99號及地下2樓編號65號,據大樓管理員稱,編號65號為債務人使用,編號99號為共有關係,因編號99號停車位查無明確之分管契約,故本件99號車位拍定後不點交,其餘部分拍定後點交
2‧262地號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其上坐落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80號建物及其旁之空地,惟據謄本所示,亦為本件拍賣標的4205建號之建築基地,應併同移轉,故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3‧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火災受損、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請應買人注意。
《拍賣抵押物》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