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區

101行館∣信義區吳興街600巷76弄20號∣泰和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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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09: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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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詳情

詳細資料

建物地址

類型/用途

社區名稱

樓層/樓高

建築完成日

建物結構

總坪數

主建物

附屬建物

公共設施

停車位

土地登記

使用情形

●點交情形→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1‧本件拍賣標的4367建號建物現無人居住使用,屋內留有冷氣、冰箱、電視、沙發及床墊,無衣物及寢具等生活用品,現場有水,惟已斷電;另系爭建物配賦有1坡道平面停車位(編號14號),位於地下1樓,現出租予第三人呂O璧使用,租期自民國109年3月15日起至114年3月14日止,每月租金新臺幣5,000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2‧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12月23日北市消調字第1113049412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12月27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16206397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111年12月28日北市警信分刑字第1113063466號函覆,自108年1月迄今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案件報案紀錄;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11年12月29日會輻字第1110018321號函覆,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3‧本件係拍賣標的4367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該建物配賦之停車位因於假扣押查封(111年5月26日)前已出租予第三人使用,故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給付票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物件特色

本資為轉載,實際資訊依司法院拍賣公告為準。歡迎來電索取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