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區

新板宸 | 永豐街49巷28號 | 捷運板新站

現在拍次

購買建議

詳細地址

拍賣日期

拍賣地點

保證金

總坪數

/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09:30-17:30

拍賣價格

1拍底價 

2拍底價

3拍底價

物件詳情

詳細資料

建物地址

類型/用途

社區名稱

鄰近捷運站

樓層/樓高

建築完成日

建物結構

總坪數

主建物

附屬建物

公共設施

停車位

土地登記

使用情形

●點交情形→不點交●

1‧本件建物查封時,大樓管理員稱該戶由戴姓女士承租。經函警協助調查,現由承租人戴○惠占有使用,租期自109年12月5日起至114年12月4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45,322元。因承租人占有於查封前,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因本院欠缺完整資訊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故無法保證本件拍賣標的絕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以及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形或無其他足以影響本件不動產交易價值之特殊情事。而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及警局回函等相關資料揭示於前,以供應買人參酌。惟應買人仍應於投標前自行向相關機關、不動產仲介業者或周遭四鄰查明有無前開情事,並於投標前審慎評估房屋狀況以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日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拍賣或減少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3‧刊登於新聞紙或網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4‧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5‧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拍賣抵押物等》

物件特色

本資為轉載,實際資訊依司法院拍賣公告為準。歡迎來電索取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