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點交●
1‧本件不動產查封時,據債務人之母余○○妹在場稱該屋現由其與債務人居住使用,亦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語,拍定後點交。
2‧12248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違章建築,得標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3‧依鑑定報告所載,經現場勘察大湖路108號所有權人母親表示未有火災或地震受損之狀況;目前新北市海砂屋未公告,海砂屋及輻射屋之判定均需由債權人或相關權利人請相關單位鑑定為主;本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本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拍賣抵押物》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