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區

168社區∣樹林區東順街90巷3弄11號∣近山佳國小

現在拍次

購買建議

詳細地址

拍賣日期

拍賣地點

保證金

總坪數

/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09:30-17:30

拍賣價格

1拍底價 

2拍底價

3拍底價

物件詳情

詳細資料

建物地址

類型/用途

社區名稱

樓層/樓高

建築完成日

建物結構

總坪數

主建物

附屬建物

公共設施

土地登記

使用情形

●點交情形→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1‧建物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囑請轄區警察訪查稱該建物現為債務人及其家人使用,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2‧卷內無影響交易情事之紀錄,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等事項(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3‧據鑑價報告指稱:530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都市土地乙種工業區。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投標人於投標前宜自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4‧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須繳清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者,則亦請投標人自行注意該項記載。若有積欠完納重劃差額地價、重劃工程費工程受益費等始得辦理移轉登記;其所需繳納之數額應向各縣市政府地政局查明。

5‧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6‧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7‧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清償票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物件特色

本資為轉載,實際資訊依司法院拍賣公告為準。歡迎來電索取詳細資料!